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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

http://zhuanti.qm120.com 2008-09-03 18:23:03

关键词:干扰素,慢性丙型肝炎

  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是慢性肝炎肝病的重要原因,其特点是隐匿性,往往在常规生化或免疫学检查时被发现。虽然仅于半数慢性HCV感染者血清转氨酶升高,但几乎所有病例肝活检均显示不同程度的慢性肝炎改变。约10%~20%的慢性丙型肝炎(丙肝)在20年内演变为肝硬化,少数进一步演变为肝癌[1]。在美国,接受肝移植的患者中约20%~30%是终末期慢性丙肝。
  慢性丙肝治疗的目的包括根除或长期抑制病毒复制,减轻肝内炎症和纤维化,最终阻抑进展为肝硬化、肝癌和肝衰竭。抗病毒是丙肝治疗的关键。曾用于抗HCV的疗法有多种,但仅有干扰素被证明有确实疗效。α干扰素(IFNα)是目前用于丙肝治疗的一线药物,其他药物多与干扰素合用,以提高后者的疗效[2,3]。

  干扰素疗法
  Ⅰ型干扰素(IFN)包括α和β两种,可抑制多种RNA和DNA病毒的复制,其作用机制为抑制病毒的附着(attachment)和脱衣壳(uncoating),诱导细胞内具有抗病毒特性的蛋白和核糖核酸酶生成,强化特异性(细胞毒性T细胞)和非特异性(NK细胞)抗病毒免疫反应。干扰素对HCV感染的作用机制尚不清楚。病毒动力模型研究显示,在干扰素治疗后,HCV-RNA呈指数式下降,半寿期约2天,提示干扰素可能主要抑制敏感细胞内病毒新感染,而非抑制细胞内病毒复制。不管通过何种机制,干扰素可引起HCV复制减少,使病毒异质性也减少,进而减少治疗期HCV逃逸宿主免疫反应作用的机会[4]。

  适应征 
  对所有HCV感染者均应考虑干扰素治疗的可能性。但并非每一例丙肝均适于干扰素治疗。干扰素的应用应遵循以下原则[3]:

·干扰素主要适用于血清转氨酶持续升高(大于正常上界的1 5倍),HCV-RNA阳性,肝活检显示门脉性或桥状纤维化,伴中等度以上炎症和坏死者;对于转氨酶轻度升高,组织学改变不严重,不伴有纤维化或仅有轻度炎症坏死性病变者,可定期检查转氨酶,每3~5年作一次肝活检,必要时予以干扰素治疗;
·对于伴有代偿性肝硬化,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60岁的病例,应权衡利弊,根据肝内病变活动性和进展状况,决定是否应用干扰素治疗。已进入失代偿性肝硬化的丙肝不宜应用干扰素,因可促发肝衰竭;
·血清转氨酶持续正常的HCV携带者,干扰素治疗不仅无效,且可促发肝损害,不宜应用;
·对接受肝移植的终末期丙肝患者,干扰素可预防丙肝复发;
·对有酗酒或药瘾史者,在戒断6个月,排除酒精和药物对肝的毒性作用后,可考虑应用;
·慢性丙肝合并HIV感染者,病变进展快,如果病人情况稳定,肝功能良好,应予干扰素疗;
·丙肝病人的非特异性症状如乏力、易疲劳,不是决定治疗与否的依据,但如果临床上有混合性冷球蛋白血症的证据时,长程干扰素治疗常有益。

(本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