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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企业强行查乙肝求职者可投诉

http://zhuanti.qm120.com 2008-08-01 11:54:20

关键词:职场遭遇

  除被检者主动提出要求检测“两对半”,且检测结果仅反馈给其本人,以及用人单位能够书面证明被检者将从事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的工作这两种情况外,本市医疗机构不得在劳动者健康检查中增加“两对半”。昨天,劳动部门表示,用人单位不得歧视、拒录或辞退乙肝携带者。对遭企业强行要求检查乙肝血清学指标的员工,可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根据去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两部委下发的文件,要求除饮食及幼教等特殊行业外,用人单位不能拒录或辞退乙肝携带者,否则就是属于就业歧视的行为。据悉,如果在求职过程中,因为该原因被拒绝招用,劳动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用人单位强行要求检查乙肝血清学指标,劳动者也可以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此外,市劳动保障据表示:如果劳动者因为携带乙肝表面抗原而被解除了劳动合同,他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由于用人单位的歧 视行为,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