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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盘早剥时凝血功能障碍的处理

http://zhuanti.qm120.com 2008-11-05 18:00:14

关键词:胎盘早剥,功能障碍

       妊娠20 周后或分娩期,正常位置的胎盘在胎儿娩出前,部分或全部从子宫壁剥离,称为胎盘早剥(placental abruption)。胎盘早剥是妊娠晚期的一种严重并发症,短训班起病急、进展快,若处理不及时,可危及母儿生命。国内报道的发生率为4.6‰ ~21‰,国外的发生率为5.1‰~23.3‰。发生率高低与分娩后是否仔细检查胎盘有关。有些轻型胎盘早剥于临产前可无明显症状,只在产后检查胎盘时,发现早剥处有凝血块压迹,此类患者易被忽略。

  胎盘早剥时凝血功能障碍的处理:

  (1)输新鲜血:及时、足量输入新鲜血液是补充血容量及凝血因子的有效措施。库存血若超过4小时,血小板功能即受破坏,效果差。为纠正血小板减少,有条件可输血小板浓缩液。

  (2)输纤维蛋白原:若血纤维蛋白原低,同时伴有活动出血,且血不凝,经输入新鲜血等效果不佳时,可输纤维蛋白原3g,将纤维蛋白原溶于注射用水100ml中静脉滴注。通常给予3~6g纤维蛋白原即可收到较好效果。每4g纤维蛋白原可提高血纤维蛋白原1g/L。

  (3)输新鲜血浆:新鲜冰冻血浆疗效仅次于新鲜血,尽管缺少红细胞,但含有凝血因子,一般1L新鲜冰冻血浆中含纤维蛋白原3g,且可将Ⅴ、Ⅷ因子提高到最低有效水平。因此,在无法及时得到新鲜血时,可选用新鲜冰冻血浆作应急措施。

  (4)肝素:肝素有较强的抗凝作用,适用于DIC高凝阶段及不能直接去除病因者。胎盘早剥患者DIC的处理主要是终止妊娠以中断凝血活酶继续进入血内。对于处于凝血障碍的活动性出血阶段,应用肝素可加重出血,故一般不主张应用肝素治疗。

  (5)抗纤溶剂:6-氨基已酸等能抑制纤溶系统的活动,若仍有进行性血管内凝血时,用此类药物可加重血管内凝血,故不宜使用。若病因已去除,DIC处于纤溶亢进阶段,出血不止时则可应用,如6-氨基已酸4~6g、止血环酸0.25~0.5g或对羧基苄胺0.1~0.2g溶于5%葡萄糖液100ml内静脉滴注。

(本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