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急救的目的
http://zhuanti.qm120.com 2008-09-03 11:21:13
1.急救的目的及急救固定的目的
(1)骨折急救的目的:是用最简单而有效的方法抢救生命,保护患肢,迅速转送,以使尽快得到妥善处理和救治。具体包括:
①一般处理:一般处理:凡有骨折可疑的病人,均应按骨折处理。首先抢救生命;如病人处于休克状态中,应以抗休克为首要任务;注意保温,有条件时应输血、输液。对处于昏迷的病人,应注意保证呼吸道通畅。闭合性骨折有穿破皮肤,损伤血管、神经的危险时,应尽量消除显著的移位,然后用夹板固定。
②创口包扎:绝大多数的创口出血,用绷带压迫包扎后即可。在大血管出血时,可用止血带,记录开始用止血带的时间。若骨折端已穿出创口并污染,但未压迫血管神经时,不应立即复位,以免将污染物带进创口深处。可待清创后将骨折端清理,再行复位。
③妥善固定:是骨折急救的重要措施,急救固定的目的为:避免在搬运时骨折端移动而加重软组织、血管、神经或内脏损伤;骨折固定后即可止痛,有利于防止休克;便于运输,若备有特制的夹板,最为妥善。
④迅速运输:病人经妥善固定后,应迅速运往医院救治。
(2)急救固定的目的:①避免骨折在搬运过程中造成周围软组织及血管、神经等损伤;②减少骨折端的活动,减轻病人痛苦;③便于运送。
2.治疗原则
(1)复位:复位是将移位的骨折段恢复正常或近乎正常的解剖关系,重建骨骼的支架作用是治疗骨折的首要步骤,也是骨折固定和功能锻炼的基础。
(2)固定:固定是将骨折维持于复位后的位置,待其牢固愈合,是骨折愈合的关键。
(3)功能锻炼:功能锻炼的目的是在不影响固定的前提下,尽快恢复患肢肌、肌腱、关节囊等软组织的舒缩活动以防止发生股长萎缩、骨质疏松、软组织粘连、关节僵硬等并发症。
3.常用复位和固定方法
(1)复位方法:分为手法复位和切开复位。牵引法既有复位作用,又有外固定作用。可分为:①一次牵引法,常用方法有手力牵引,偶用螺旋牵引。一次牵引法仅有复位作用。②持续牵引法,即需数日或数月之久方能完成牵引任务。常用方法有持续皮牵引及持续骨牵引。持续牵引法兼有复位及固定两种作用。
[Page](2)固定方法
外固定:小夹板、石膏绷带、持续牵扯引和骨外固定器、外展架。
骨外固定器的指征:①开放性骨折;②有广泛软组织挫伤(例如合并骨筋膜室综合征)的闭合性骨折;③已感染的骨折和骨折不愈合;④截骨矫形术或关节融合术后。
内固定:切开复位的指征①骨折断端间有肌、骨膜或肌腱等软组织嵌入,手法复位失败者;②关节内骨折手法复位后对位不好,将影响关节功能者;③手法复位与外固定未能达到功能复位的标准而将严重影响功能者;④骨折并发主要的血管损伤,在处理血管时,宜同时作切开复位内固定术;⑤多处骨折为了便于护理及治疗,防止发生并发症,可选择适当的部位施行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4.复位标准
(1)解剖复位:骨折段通过复位,恢复了正常的解剖关系,即骨折对位对线完全良好。
(2)功能复位:临床上有时虽尽了最大努力,仍未能达到解剖复位,但骨折愈合后对肢体功能无明显影。向者,称功能复位。每一部位功能复位的标准不尽一致,一般认为:①骨折部的旋转移位、分离移位必须完全矫正。②下肢骨折缩短移位不超过1cm。③向前或向后轻微成角移位,与关节活动方向一致,日后可在骨痂改造塑形期自行矫正。向侧方成角与关节活动方向垂直,日后不能自行矫正,必须完全复位。④肱骨干稍有畸形,对功能影响不多;前臂双骨折要求对位对线都好,否则将影响前臂旋转功能。⑤长骨干横骨折,复位如能端端对接,对位应至少达1/3左右,干骺端骨折侧方移位经复位后,至少应对位达3/4左右。⑥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时期,下肢骨折缩短2cm以内,若无骨骺损伤,可在生长发育过程中自行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