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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婚宴谨防食物中毒

http://zhuanti.qm120.com 2009-03-30 15:21:54

关键词:食物中毒最新资讯,食物中毒

  本报记者赵强  实习生李冰

  随着天气转暖,人们参加婚宴的次数也会增多起来。对许多家庭来说,婚宴是人生难忘的大事。可是婚宴能否办得喜庆成功有一个条件至关重要,那就是“食品安全”。近日,省疾控中心提醒,为确保饮食的安全卫生,应选择具备卫生条件的餐饮单位举办婚宴。尤其是农村自办酒席,一定要重视家宴制作中的食品操作卫生。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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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新乐市马头铺村发生一起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多名村民陆续发生头晕、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其中一名6岁儿童不幸死亡。据了解,造成大家集体出现不良反应的原因是同时吃了同村一户村民家的喜宴。赴宴的近500名村民中,先后有上百人到医疗机构接受了治疗或检查,村民确系亚盐中毒。

  ■重点:农村婚宴食物中毒频发

  据省疾控中心有关专家介绍,目前农村自办婚宴已成为食物中毒高发地带,和正规的酒店婚宴相比,农村家庭办酒席掌勺的通常是不具备资质的“土厨师”,没有健康证,卫生观念相对淡薄。农村办酒习惯自己采购所有的货源,由于通常是全村全队的人都来贺喜,鸡鸭鱼肉提前准备了一大堆,又不具备消毒、冷藏等设施,生熟不分、食物腐败变质的情况屡屡发生。

  ■提醒:谨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

  为预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疾控中心特提醒广大群众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宴席举办人应选择合法餐饮经营单位承办宴席。加工场所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孳生条件。用于加工的刀、墩、板、桶、盒、筐、抹布等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应当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食品及其原料采购时(特别是集体单位采购时)应注意有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条件的应查看加工单位的生产现场,了解食品加工者卫生状况。高温季节选购时应特别注意进行感官检查,并掌握“用多少进多少”的采购原则。禁止购买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食品标签标注内容不全,或超过保质期的定型包装食品。不得使用非食用原、辅材料,以及不得滥用和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应分类存放于清洁、干燥的室内场所,需冷藏条件下保存的食品应当及时冷藏。还要注意一点,冰箱不是“保险箱”,食品在冰箱中也不宜久置。高温季节,应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不给微生物生长繁殖的机会。熟食品应尽快吃掉,食品原料应尽快用完。

  厨师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及原料,发现腐败变质、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肉类、水产品分类清洗后应使用流动水进行冲洗。需加热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热食品应当冷却后再冷藏。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检查无腐败变质并再次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本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