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的适应证
http://zhuanti.qm120.com 2008-07-10 13:22:01
关键词:药物引产
(1)停经在49~56日以内,确诊为早孕,年龄在40岁以下而自愿要求结束妊娠的健康妇女。
(2)不宜行手术流产的高危妊娠,如产后、近期剖宫产后、近期人工流产术后、连续多次人工流产、子宫位置不正常、生殖道畸形、有子宫穿孔史、有盆腔脊柱肢体畸形而不能采取膀脱截石位等。
(3)对手术流产有恐惧心理的妇女。
(本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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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停经在49~56日以内,确诊为早孕,年龄在40岁以下而自愿要求结束妊娠的健康妇女。
(2)不宜行手术流产的高危妊娠,如产后、近期剖宫产后、近期人工流产术后、连续多次人工流产、子宫位置不正常、生殖道畸形、有子宫穿孔史、有盆腔脊柱肢体畸形而不能采取膀脱截石位等。
(3)对手术流产有恐惧心理的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