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咽喉创伤 治疗

http://zhuanti.qm120.com 2008-06-17 13:16:26

关键词:耳鼻喉外伤
  治疗咽喉部创伤时,应首先做好各项急救准备及在良好的照明条件下进行。对休克、出血及窒息的处理程序应根据病人具体情况而先后进行,不能强求一律。
  (一)止血:急救时一般用压迫包扎止血。伤及较大血管可用血管钳夹住血管予以结扎,或钳夹后填压纱布并轻轻包扎,在伤单上注明有血管钳,然后后送。对盲管伤可进行伤道填压止血,然后包扎后送,包扎不宜过紧,以免压迫气管。
  清创时注意有无大血管损伤。颈部大血管除颈总动脉及颈内动脉外皆可结扎。若有颈内或颈总动脉损伤时,按不同情况处理,如断端吻合,血管修补,或血管移植。缝合前注意清除血管内血块,缝合时血管内插入塑料管,保持血流畅通,以免发生脑缺氧,封口时注入肝素,以免术后血栓形成。血管缝合后必须用健康肌肉覆盖,注意引流通畅,防止感染破裂出血或形成血栓。
  (二)窒息的急救处理:咽喉或下颌损伤,颈部虽无伤口,舌根后坠,有窒息体征者,应托起下颌,将舌牵出固定,吸出上呼吸道分泌物,或放入咽导管,吸氧,常可解除窒息,如不能解除时应作气管切开术。
  严重颈部损伤,由于局部组织肿胀、皮下出血和血肿,常可压迫气管而致呼吸困难,应作气管切开。尤其是同时伴有喉、气管损伤、血和分泌物流入管,离体的肌肉、骨片及其它异物也可堵塞呼吸道而致窒息,对此类伤员必须早期进行气管切开术。在前线无条件作气管切开时,于清除分泌物后,经伤道插入通气管,以保证后送时安全,以后再做气管切开术。
  气管切开术既能解除或预防窒息,亦有利于伤口的愈合,术后若仍有窒息体征者,应详细检查胸部有无纵隔气肿及气胸。气胸可抽气或作闭式引流,纵隔气肿严重者,可自胸骨上切迹进行引流。
  (三)休克处理:休克为伤员早期死亡的最主要原因。纠正休克为救治各种战伤的先决条件。创伤性休克多由失血引起,除给予必要的止血及解除窒息等急救措施外,其它操作应暂时停止。立即给予输出平衡盐及全血,以补充血容量。可进食的伤员可口服茶水、牛奶等。镇痛,注意保暖,必要时给升压药。加强对休克的监测,休克指数的测量,观察中心静脉压及尿量。待血压回升至22kPa以上,脉博在120次/min以下,脉压差不小于12.5kPa以后再进行手术。对休克刚恢复的伤员,手术应力求简捷安全。
  (四)抗感染:咽喉创伤,特别是战伤后,组织受伤严重,血块、异物存留、唾液流入伤口容易发生感染。因此,除彻底清创,保持引流通畅,应全身给予磺胺药或抗生素预防感染。
  (五)异物处理:一般可在清创时取除异物。颈部盲管伤,出血量多,或颈部迅速肿胀,疑有血肿,或透视见异物随血管搏动者,多伴有大血管损伤,切勿轻易试图取出异物。应认真做好异物定位,自伤口沿血管走行由上向下扩大伤口,分离颈总动脉,用橡皮条牵引血管或用无损伤血管夹暂时阻断血流后再取出异物,以免突然大出血,造成危险。异物取出后,根据情况修补血管。
  (六)伤口处理及后遗症的预防:开放性损伤,伤口应早期进行清创缝合。伤口未与咽喉、气管、食管相通,或仅有小的伤口相通时,清创后分层缝合,严密观察呼吸情况,暂不必行气管切开术。通入咽喉的大而深的伤口,除清创分层缝合外,应作气管切开术,保证伤口休息,易于早期愈合。喉软骨发生骨折错位,影响呼吸时,清创同时将软骨对位缝合,放入T形硅橡胶胶管支撑1~3个月,防止喉气管狭窄。如喉气管软骨缺损较多,在清创同时置入合适的T形硅橡胶管,可用舌骨或肋软骨或肌皮瓣等组织移植于喉气管前壁,进行喉气管成形术。伤口愈合后,3-6个月取出T形硅橡胶管。如气管缺损不超过3cm者,可进行气管端端吻合术。在修复伤口同时,应严格控制感染,给予激素以预防或减少水肿,避免瘢痕形成,以免造成咽喉气管狭窄。
  伤口超过24~48h,有明显感染征象者,清创缝合时,将断裂的气管、食管缝合,粘膜及骨折的软骨复位缝合,根据情况将部分肌合,皮肤敞开,引流通畅,待感染控制后,进行近期成形。
  闭合型损伤,如经喉镜及X线照片检查有喉粘膜或声带撕裂或软骨骨折脱位影响呼吸者,在病情允许情况下,在气管切时应作喉切开术,缝合撕裂的粘膜及声带,对位缝合脱位的软骨,置T形硅橡胶管1~3月,可避免后遗喉气管瘢痕狭窄。
  后期已有喉、气管狭窄的病例,可行T形硅橡胶管喉气管成形术。食管狭窄者可行食管扩张术或成形术,恢复呼吸及吞咽功能。
  (七)营养供给:咽喉创伤通常经鼻腔下胃管给予鼻饲饮食。如有困难必要时可作胃造口术,既可保证营养又可使局部伤口休息,促进愈合。早期放胃管尚可避免发生咽喉或食管的瘢痕闭锁的作用,也为日后进行扩张术准备了条件。
(本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