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易激综合征诊断及治疗
http://zhuanti.qm120.com 2008-06-05 14:09:11
【诊断】
诊断标准:1986年我国制定的IBS临床诊断参考标准为:
1、以腹痛、腹胀、腹泻或便秘为主诉,伴有全身性神经症状(症状持续或反复超过3个月)
2、一般情况良好,无消瘦及发热,系统体检仅发现
3、多次粪常规及培养(至少3次)均阴性,粪隐血试验阴性
4、X线钡剂灌肠检查无阳性发现,或结肠有激惹征象
5、结肠镜示部分患者运动亢进,无明显黏膜异常,组织学检查基本正常
6、血、尿常规正常,血沉正常
7、无痢疾、血吸虫等寄生虫病史,试验性治疗无效(注:指甲硝唑试验治疗和停用乳制品)
符合上述标准者,一般可作出临床诊断。但要注意与一些表现隐匿或症状不典型的其它疾病鉴别,对诊断有怀疑者可选择有关的进一步检查。
鉴别诊断:腹痛为主者应与引起腹痛的疾病鉴别。腹泻为主者应与引起腹泻的疾病鉴别,其中乳糖不耐受症常见且鉴别困难。以便秘为主者应与引起便秘的疾病鉴别,其中习惯性便秘及药物不良反应引起的便秘常见。
目前国际上多采用罗马标准,最新的罗马3标准于2006年发布。
【治疗】
一、 一般治疗: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饮食上避免诱发症状的食物,因人而异,一般而言宜避免产气的食物如乳制品、大豆等。高纤维食物有助改善便秘。对失眠、焦虑者可适当给予镇静药。
二、 药物治疗:
1. 胃肠解痉药 抗胆碱药物可作为症状重的腹痛的短期对症治疗。钙通道阻止剂如硝苯地平对腹痛、腹泻有一定疗效,匹维溴胺为选择性作用于胃肠道平滑肌的钙通道阻止剂,故副作用少,用法为50mg,3次/日。
2. 止泻药 洛哌丁胺或复方地芬诺酯止泻效果好,适用于腹泻症状较重者,但不宜长期使用。一般的腹泻宜使用吸附止泻药如思密达、药用炭等。
3. 泻药 对便秘型患者酌情使用泻药,但不宜长期使用。半纤维素或亲水胶体,在肠内不被消化和吸收,而具强大亲水性,在肠腔内吸水膨胀增加肠内容物水分及容积,起到促进肠蠕动、软化大便的作用,被认为是治疗IBS便秘比较理想的药物。如欧车前子制剂和天然高分子多聚糖等。
4. 抗抑郁药 对腹痛、腹泻症状重而上述治疗无效且精神症状无明显者可试用。
5. 其它 肠道菌群调节药如双歧杆菌、乳酸杆菌等制剂,可纠正肠道菌群失调,对腹胀、腹泻有效。促胃肠动力药如西沙必利有助便秘改善。
三、心理和行为疗法 包括心理治疗、催眠术、生物反馈疗法,国外报道有一定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