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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尿管损伤可以并发哪些疾病?

http://zhuanti.qm120.com 2008-06-27 15:24:58

关键词:输尿管损伤

    【概述】

       输尿管为一细长而有肌肉粘膜构成的管形器官,位于腹膜后间隙,周围的保护良好并有相当的活动范围。因此,由外界暴力(除贯通伤外)所致成的输尿管损伤殊为少见;但在输尿管内进行检查操作和广泛性盆腔手术时常引起输尿管损伤。输尿管损伤的发病率甚难确定,实际上超过一般统计数字。输尿管受外界暴力损伤时,其症状几乎全被伴发的其它内脏损伤所隐蔽,故多在手术探查时才被发现。盆腔手术和应用经输尿管器械所致的输尿管损伤,在若干病例中,因症状不明显而诊断未能确定。随着腔内泌尿外科的开展,器械操作所致的输尿管损伤的发病数有所上升。

   (1)输尿管狭窄:可试行输尿管插管、扩张或留置双J形输尿管支架引流管(F6),依不同情况决定留置时间长短。狭窄严重或置管不成功,应视具体病情决定手术,进行输尿管周围粘连松解术或狭窄段切除术。

  如输尿管完全梗阻暂不能解除时,可先行肾造瘘术,1~2个月后再行输尿管修复。

  (2)尿瘘:输尿管皮肤瘘或输尿管阴道瘘发生后3个月左右,伤口水肿、尿外渗及感染所致炎性反应消退,病人全身情况允许,应进行输尿管修复,一般应找出输尿管近端,游离后与膀胱或膀胱壁瓣吻合。

  (3)其他:对损伤性输尿管狭窄所致严重肾积水或感染,肾功能重度损害或丧失者,若对侧肾正常,可施行肾切除术。

(本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