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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变态时代,美女原味内衣内裤也卖大钱?

http://zhuanti.qm120.com 2008-09-08 13:15:00

关键词:性变态,原味内衣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人们的生活方式得到多元化的发展,特别是以及性取向已经比过去相对封闭的环境有了很大的选择空间,但我们也应当看到在性自由的到来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瞠目结舌的现象和另类的性癖好,比如,不仅有行为的变相合法化,普及化,也有之类的反传统的爱情婚姻形式打破了人们的忍耐极限,甚至还有一种变态的恋物癖也偷偷形成了一定的内衣内裤买卖市场。

  这不,为了满足一些恋物癖的性变态者需要,在一些女大学生,空姐和女明星等高雅集中人群中正在悄悄扩大一个个制造贩卖如此特别产品的队伍,由于目前此类物品属于稀缺,某些内裤竟然卖出来天价,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有些年轻女性靠贩卖穿过没洗的“原味内裤”,居然每月能收入高达三、四十万新台币以上。并且“原味内裤”在台湾的价格,已经飙涨到一千元以上,而且还供不应求,时时缺货,部分专门“生产”这类衣物的原味女郎,就靠着贩卖这类商品,利润十分惊人。

  而我国大陆也并不落后,最近网上风传一时的淘宝店铺也出现了深圳航空公司空姐居然集体贩卖自己穿过的原味内裤的事实!上面赫然标明内裤30元,皮靴300,单鞋100,丝袜15元这样的价格!此外,某些大学生网站也出现了“我是希希,今年21岁,是某大学的女大学生喔!为了满足男人的特殊嗜好,最近开始从事贩卖裤的买卖”、“只需花30元,就能让你享有少女的芬芳”之类肉麻的广告。...正像某些网友所说的那样:我以为空姐是这个世界上最完美的职业,高挑的身材,美好的容貌,处处给人美的享受!女大学生也是有知识有文化的天之骄子,一直占据着我们的仰视的心灵圣地,可是今天我居然在网上发现了这样无耻的一幕幕!由此中国的性和性变态到了何种地步了!不过本人不想像网友一样利用道德大棒一顿大声鞭笞,痛快淋漓一下,我倒以为生活方式多元化的今天似乎有这种现象也并不稀奇!问题是下一步社会如何看和怎么规范?

  显然,对这些内裤等女性私人用品情有独钟的不会是女性,只能够是某些由于性无法满足的只得采取一种女人物品进行性幻想性意淫的男性,他们从散发着女人气息的亲肌肤的物品上可以得到某些心理慰藉或者的幻想,事实上,在台湾和大陆贩卖的原味衣物,内容真是五花八门,除了最常见的胸罩、内裤之外,、泡泡袜也是热门商品之一,甚至连女性使用过的卫生棉、卫生护垫,都有人在卖,而且销量不错的一名原味女郎充分考虑到顾客对裤的要求:“就是内衣一定要有身体的味道,由于夏天容易出汗,只要稍微穿一下,就能留下味道;但是冬天不容易出汗,味道很难留在衣服上面,我只好买健身器材,以运动出汗的方式,来制造原味内裤罗!” 她说,顾客购买原味衣物,都是拿来做为性幻想之用。

  无独有偶,台湾女明星--拥有32F巨波的唐林,曾经营二手物品网络拍卖,竟遇到男粉丝指名要买她穿过的“原味”内裤。唐林大骂:“出100万元台币也不卖,穿过的内裤拿出来贩卖,尤其是卖给男生,不是很奇怪吗?”唐林还收过包裹内附男性内裤,有穿过痕迹,裤裆还湿湿的,吓得她赶紧丢掉。其实迷恋女性内衣裤的怪贼在大陆也屡见不鲜,即使在改革开放以前也存在,当时都以流氓罪对待比较多,但现代宽容多于指责,只要不涉及威胁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和个人隐私,一般社会和法律都网开一面,然而容忍却并不代表社会可以让如此行为堂而皇之到意淫物品公开交易的程度。就像国内合法化的呼声越来越大,学者以性工作者代替了女的称呼,可一旦完全阳光操作依然会带来一定无法解决的社会问题,恋物癖的交易亦然!

  再之,离开道德层面,仅就商业买卖角度,出售如此另类商品也属于违法范畴。南京工商局某人员向记者明确透露从外国或者出售已用商品不符合国家的有关商业政策,属于不合法范畴。当然出售内裤表面上和出卖女人肉体不可同日而语,一个是把一个是把外在的气息与物品当作商品,安全性能相差很大,社会隐秘性也相差很大,某种意义上性质却如出一辙,在此不再一一展开,智者自知,明者自明。据了解,深圳航空公司空姐居然集体贩卖自己穿过的原味内裤的事实被网络曝光后,淘宝网也很快把交易网页删除了。看来提供交易平台的某些网络卖家心知肚明其不合法性,只不过出于炒作或暴利的心态与目的在运作!可深圳航空公司的空姐和某些女大学生知道这样做的社会后果吗?助长性变态恋物者的购物狂虽然能够大把大把地赚银子,但如果任其发展势必污秽社会文明空气,激发其阴暗心理,客观上鼓励他们的行为阳光化,合法化,不仅破坏了自己的美好群体社会形象,而且也带头败坏了和谐社会的氛围,可谓得不偿失!

  为此性变态时代,卖内裤请悠着点,不能够只要钱不要脸!

 

(本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