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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基亚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入职

http://zhuanti.qm120.com 2008-07-17 14:15:34

关键词:乙肝歧视

  核心提示:一名大学毕业生在通过了东莞诺基亚移动电话有限公司的笔试面试后,因体检中检出为乙肝病毒携带者被拒绝录用。当他再次去医院体检,证明无传染性时,诺基亚依然拒绝了他。该毕业生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确认诺基亚不录用原告违法,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50万元。

  39健康网5月15日报道 大学毕业生黎胜(化名)放弃已经成功通过面试的诺基亚、富士康、新科等公司,在老家四处找工作,好不容易在郑州一家国有企业落脚,从事网络维护。因为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很多好的就业机会都会卡在体检的环节上,黎胜对此感到很无奈。

  诺基亚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入职

  被通知录用后又因携带乙肝病毒被拒之门外,黎胜因此将东莞诺基亚移动电话有限公司及其在中国的总部告上了法庭,请求依法确认诺基亚不录用原告违法,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50万元。据悉,东莞市人民法院根据黎胜的民事起诉书,在5月8日已经立案。

  今年24岁的黎胜出生于河南省巩义市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爸爸是司机,妈妈在家务农。依靠爸爸微薄的收入和家里的节衣缩食,黎胜完成了大学学业。2007年1月18日,黎胜在网上莞诺基亚移动电话有限公司投递了应聘测试技术员岗位的简历。之后,黎胜顺利通过笔试和面试。该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黎胜被录用,和他谈了薪水等待遇,并要他到指定的医院参加入职体检,如果体检合格他就可以到公司上班了。1月27日,黎胜到东莞同济医院进行入职前的体检。

  “我以为像诺基亚这样的大公司不会有乙肝歧视,在体检结果还没出来时就主动告诉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该负责人称,情况不太严重不会影响录取。”黎胜告诉记者,1月30日他又一次到东莞同济医院进行测试,检查结果显示其病毒不具有传染性。

  但是,诺基亚依然拒绝了黎胜。黎胜说,公司给他的答复是“公司所有人都是在同一个饭堂吃饭,同一个工作环境,担心他会传染给公司其他人,建议他换一份轻松点的工作。这是分公司的规定,也是和分公司领导商量过后决定的”。

  诺基亚表态:另一候选人更适合

  事发后,诺基亚曾对媒体的报道作出声明:诺基亚向来坚持机会均等的原则,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容忍任何歧视行为。诺基亚公司的政策非常清晰:慢性病不是雇用决定的因素之一。我们在全球范围内都执行这一统一的政策,并严格执行。但如果该疾病使得病患者不能胜任所应聘的职位,或者该疾病让其他人面临健康或安全风险,我们将另案处理。就此事具体而言,该申请者申请的职位需要特殊技能,同时有其他申请者在申请。通过预选,几位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筛选。在这新一轮筛选中,诺基亚对候选人进行了通常的评估、面试和能力测试。最后的综合评估结果表明另外一个候选人更适合该职位。

  诺基亚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诺基亚公司的员工在此事中有任何不恰当的行为,他们将采取必要措施,并确保针对相关人士重申公司在这方面的政策。“我们目前在东莞工厂有好几位职工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我们正在积极调查此事。”

  由于原有的工作已经辞掉,诺基亚又拒录,黎胜在起诉“诺基亚乙肝歧视”的同时,开始寻找新的工作岗位。今天,黎胜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沮丧地表示,社会上相当一部分人还戴着有色眼镜看乙肝病毒携带者,所以他在面试新岗位的时候不会再主动告诉对方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等体检检出来了再看怎么处理吧”。

  在诺基亚吃了闭门羹后,黎胜在东莞尝试找了4份工作,但最终因为“身体原因”未能胜任。他说,很多企业在公司规定中都是把乙肝病毒携带者和传染病列为一类。今天,黎胜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诺基亚公司让他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他希望除了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让该公司作出精神损失赔偿外,还应把“不得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条款写进公司的入职标准。

  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需要有平等劳动权

  3月2日,全某网站版主陆军从郑州赶到深圳来帮助黎胜,在当地10多名乙肝的协助下,黎胜聘请周立太为代理律师,将东莞诺基亚告上法庭。周立太的助手——汪卫东律师告诉记者,由于法院考虑到诺基亚分公司不具备执行能力,要求把总公司一并起诉,因种种原因就拖到现在了。

  在起诉书中,黎胜写道:根据我国宪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侵犯公民的平等就业权。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应受到歧视。《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了不能献血或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和保育工作外,不能视为现症肝炎病人处理。被告根据体检结果拒绝录用原告的作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平等就业权利,使原告精神上受到极大打击。

  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肝胆相照权益版版主陆军认为,诺基亚在国际上注重社会责任,如果他们在中国推行的标准和国外不一样,反歧视政策在中国没有得到落实,那么,他们“向来坚持机会均等的原则,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容忍任何歧视行为”的说法就会显得苍白无力。

  陆军希望,诺基亚能够认真就此事做出调查,同时,加强对其在华下属公司的反歧视教育和监管,加强对其在华供应链的稽核。

  汪卫东透露,法院估计在5月底会开庭审理此案,但法院也希望双方能够进行调解。

  黎胜激动地告诉记者:“我要用法律给自己讨个说法——反对歧视,中国有1.2亿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这1.2亿人也要有平等的劳动权利。”

  2007年3月12日,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方平和北京地坛医院主任医师蔡皓东联合向全国人大提交了一份“公民提案”,建议审查易导致乙肝歧视的《食品卫生法》等15部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包括已经实施或正在拟定、修订)。

  他们称,此举的目的是热切期盼通过公民提案的方式表达要求“保障乙肝病原携带者平等教育和工作机会”的诉求,呼吁国家为构建消除乙肝歧视的和谐社会提供相应的立法保障。

  今年两会期间,不仅“医疗、教育、房产”是热点话题,“反‘乙肝歧视’立法”也成为比较热点的话题。这里面有患者的声音,有网友的声音,有第一人张先著,有人大代表的声音……

  周洪宇的执着:第四次建议反就业歧视
  周洪宇,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执着地关注:网友的邮件让我意识到反就业歧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网友:呼吁取消对1.3亿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
  中国有1.3亿乙肝病毒携带者,我们遭受着不公平的待遇。我们也是人,也有生存的权利。

  中国乙肝第一案当事人协助起草乙肝提案
  今年“两会”期间,张先著等人协助起草的《关于强烈关注乙肝病毒携带者人群,改善乙肝病毒携带者人群生存环境的提案》由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任玉岭提交“两会”。

  从以上种种报道,能感受到乙肝患者最强烈的心声。反“乙肝歧视”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但仅仅依靠法律就能消除“乙肝歧视”吗?

(本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