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儿童水痘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http://zhuanti.qm120.com 2005-11-22 16:21:06 来源:
关键字:预防接种
1、接种对象:(1)本次接种对象为2001年出生儿童(包括外来流动儿童)。(2)若既往已接种水痘疫苗或已患过水痘者不予接种。
2、接种时间:定于12月10~11日。
3、接种部位: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
4、收费标准:按浙江省物价局浙价药备[2003]5346号药品价格备案通知,核定每人份收费166.90元(含一次性注射器及注射费用)。
5、注意事项:(1)有严重疾病史、过敏史、免疫缺陷病者及孕妇禁用本疫苗;(2)处于一般疾病治疗期、发热者应暂缓接种本疫苗;(3)注射过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后方可接种本疫苗;(4)接种本疫苗一般无反应,少数人在接种后可有短暂一过性的发热或轻微皮疹,一般无需治疗会自行消退,必要时可对症治疗;(5)处于水痘发病潜伏期的儿童接种本疫苗不能阻止其发病。
(本文来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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