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专题 >> 儿科 >> 其他 >> 婴幼儿腹泻

婴幼儿腹泻应该如何治疗?

http://zhuanti.qm120.com 2008-07-08 17:59:45

关键词:婴幼儿腹泻
    1、原则是 ①开始出现腹泻后,给消化道以适当的休息;②控制肠道内外感染;③纠正水与电解质紊乱;④良好的护理。
  2、饮食疗法 开始时给消化道以适当休息。轻、中型患儿减食至平时半量左右4~6小时;重型者6~12小时。减食期间液体补充:轻、中型患儿配制“初液盐”口服。病毒性肠炎由于葡萄糖促进的钠运转障碍,口服葡萄糖液浓度不宜超过2%,钠浓度不超过50mmol/L;重型者应静脉输液。恢复饮食时,人乳喂养儿应减产每次哺乳时间;人工喂养儿可从米汤、稀藕粉或稀释的牛乳(或酸奶)开始,奶量和所加蔗糖都由少到多,由稀到浓,逐步增加。除食欲不振和严重呕吐外,加乳无须顾虑,因腹泻后患儿体内营养大量消耗,增加食物后虽大便次数可增加,但肠道吸收与食入量成正比。禁食过久或热量增加过缓都可导致营养不良。一般应于治疗48小时后给以足够热量,5天左右恢复正常饮食。
  3、液体疗法
  (1)口服补液盐:1971年以来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提倡用口服补液盐(oral rehydration salt,ORS)所配制的饮料,在世界各地对不同病原和不同年龄的急性腹泻患儿推广应用。我国自1980年以来在各省市广泛使用,取得较好的效果。配制1升ORS饮料,需NaCI3.5G,NaHCO32.5g,KCI1.5g,葡萄糖20g。其电解质浓度为:Na90mmol/L,K20mmol/L,CI80mmol/L,HCO330mmol/L,葡萄糖111mmol/L。由于病毒性肠炎患儿多有等渗或高渗性脱水,应将ORS稀释1/3~1/2后口服No含量降至45~60mmol/L、K10~13.3mmol/L、以40~53.4 mmol/L、HCO315~20mmol/L、葡萄糖56~74mmol/L,葡萄糖浓度仍保持促进消化道水、钠的吸收。第一日给ORS量:轻度脱水50~60ml/kg,在4小时内服完;中度脱水70~100ml/kg,在4~6小时内服完。同时应按后述方法补充钾和钙。最近,WHO推荐用枸橼酸钾代替原配方中的碳酸氢钠,因后者易潮解而枸橼酸钾则比较稳定。临床应用也证实了这种代替法的优点。此外WHO又倡导以ORS的配方的20克葡萄糖改为30克的米粉或其他谷物粉,认为用谷物粉配制后,味道可口患儿容易接受,服用时发生呕吐者较少,粪便成形较快。临床实践已证明其疗效。确能促进水和电解质的吸收,华西医科大学儿科曾以50克米粉代替原配方中的20克葡萄糖,确能防治脱水,优于用ORS原方。至于口服ORS有困难或有重度脱水发生循环衰竭者,皆需先静脉补液。如在农村不便进行静脉滴注,也可用胃管滴注ORS。如口服或胃管滴注ORS后脱水仍不见好,则应设法静脉输液。
  (2)胃肠道外补液:对呕吐或口服补液有困难及重度脱水患儿,应根据上册胃肠道外液体疗法补液原则,分步骤地进行治疗。先较快地恢复循环量并补充累积损失,再较慢地补充继续丢失和生理消耗。近十余年来,国际上补液供给液体总量和含钠液量都有减少趋势。
  1)补液总量:治疗第一个24小时的补液量应包括:累积损失量、继续丢失量和生理消耗量,依脱水程度补充总量120~200ml/kg(轻度脱水120~150ml/kg、中度脱水150~180ml/kg、重度脱水180~200ml/kg)。一般病例4~12小时后可开始喂奶(奶量计算包括在上述液量内),如腹泻仍重,第二天有的仍需输液,高渗性脱水需在2~3日内缓慢纠正脱水。脱水纠正后每日液量只需补充继续丢失和生理消耗量约每日100~120ml/kg。
  2)液体组成:第一日补液内容:等参电解质溶液(包括Na+及k+)和非电解质溶液(葡萄糖液)全日容量比例根据脱水性质决定:等渗性脱水宜为1:1(相当於1/2张力电解质液);低渗性脱水用2:1(相当于2/3张力电解质液);高渗性脱水时,应根据高渗的严重程度,使二者的比例成为1:1至1:2(总浓度相当于1/3张力电解质液),避免血清钠浓度降低过快,引起相对性水中毒。
(本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