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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虫病应该如何治疗?

http://zhuanti.qm120.com 2008-07-16 16:08:33

关键词:包虫病

  外科手术为根治本病的首选方法,应争取在压迫症状或并发症发生前施行。术时先用细针将囊液抽去(慎防囊液外溢),然后将内囊摘除。内囊与外囊仅有轻度粘连,极易剥离,常可完整取出。肺、脑、骨等部位的包虫病亦应行摘除手术。

  在手术摘除包虫内囊之前,向包虫囊内注入10%福尔马林液以助杀死原头蚴,由于本品对肺部组织具有刺激性和偶有的中毒副作用,故尤其不适用于破裂性肺或肝包虫囊肿。国外有人采用西曲溴胺(cetrimide)杀原头蚴,并认为是毒性低、效果好的理想杀原头蚴剂,用于人体包虫囊摘除术前,分2次注入囊内适量的0.1%Cetrimide,每次历时5分钟,一组10年期间通过378例的手术时应用和手术后观察报告表明,无1例包虫复发,而未用Cetrimide以前,术后包虫复发率为10%。

  苯并咪唑类化合物是近年来国内外重点研究的抗包虫药物,在动物实验的基础上试用于临床并取得了一定的疗效。按照WHO意见,阿苯达唑和咪唑均列为抗包虫的首选药物。有作者认为其适应证如下:①继发性腹腔或胸腔包虫病,多发生于原发性肝或肺囊型包虫病并发破裂之后,亦可因包虫手术时保护不严,或因误作诊断性穿刺,致使包虫囊液外溢,继发种植扩散,病变遍及全腹腔或全胸腔,手术难以根除。②多发性或多脏器囊型包虫病,或复发性包虫病,病人不愿或难以接受再(多)次手术。③病者年迈体弱或并存重要器官的器质性疾病,手术耐受性差。④经手术探查或不能根治的晚期肝泡球蚴病,或继发肺、脑转移者,药物治疗可缓解症状,延长存活期。⑤无论囊型或泡型包虫病,化疗作为手术前后辅助用药,可减少复发率,提高疗效。

  可苯达唑问世后,在治疗包虫病方面有取代咪唑的趋势,阿苯达唑吸收较好,其血清浓度比咪唑高100倍。包虫囊液中浓度比咪唑高60倍。以治疗囊型包虫病时,其剂量每日10~40mg/kg,分2次服,30天为一疗程,可视病情连续数个疗程,其疗程优于咪唑,尤以肺包虫病为佳。对泡型包虫病国内有人建议长期较大剂量的阿苯达唑治疗,其每日剂量为20mg/kg,疗程可从17月~66月(平均为36月)不等,经长期的随访,发现CT扫描示明显进步,大部分病例原病变区域全部钙化而获痊愈,有效率达91.7%。一般病人对长期治疗均能耐受,未见严重的毒副作用,但治程中宜随访肝、肾功能与骨髓。孕妇忌用。

  咪唑国外采用剂量与疗程不一。剂量自每日20~200mg/kg不等,通常以每日40~50mg/kg为宜,分3次口服,疗程1月,休息半月再服另一疗程,一般治疗3个月。也有人认为治疗囊型包虫病者需用药1~6月,而治疗泡型包虫病则需延长疗程,久者可达3~5年。疗效报告不一,部分囊型包虫病患者可望治愈,肺包虫病之疗效优于肝包虫病。咪唑吸收差,一般空腹服用仅1%吸收,为求提高疗效,服药时应配合脂肪餐,药物容易和脂肪一并吸收,据报告脂肪餐伴服时吸收率可为5%~20%。

(本文来源:网络)